尊敬的用户:
为了营造依法合规的公务卡使用环境,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务卡资金用途管控的相关规定,倡导持卡人合规使用公务卡,我行即日起加强相关交易管控,具体如下:
1、我行公务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型码1520、1771、7013、7012、6513)进行交易。
2、我行公务卡不得在烟草配送类商户(商户类型码为4458)进行交易;在香烟零售商户(商户类别码为5993)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万元,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3、我行公务卡不得投资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型码为6012、6051、6211)进行交易。
4、在保险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5960、6300)的人民币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万元。
我行公务卡持卡人正常消费交易不会受到影响,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