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决议,现将具体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红利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进行红利分配,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自然人股东所得红利需由我行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二、分红对象: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红利发放起止日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集中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法人股东需提供:
1、在本行开立的红利领取专用账户户名和账号;
2、股权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开具的正规收据(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股东需提供:
1、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本行银行卡,银行卡户名和证件号需与股东名册姓名一致;
2、股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法人股东请提前一天与我行联系分红事宜,以确保顺利领取红利。
六、红利领取地点
法人股东到唐山银行营业部领取(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66号);
自然人股东可到以下网点就近领取:营业部、新苑路支行(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40号)、路北支行(唐山市煤医道21号丁)、长宁道支行(唐山市高新区长宁道249号)、新华支行(唐山市新华道105号)、裕华支行(唐山市路北区裕华西道516号碧玉华府A座)、大里路支行(唐山市路南区南新西道尚湖名筑88-15号)、古冶支行(唐山市古冶区桃花坞商务区15座9号)、凤凰支行(唐山市路北区凤凰世嘉三期B20号商业11号)。
七、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张 萌:0315-2352654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办理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事宜。
本授权自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有效。
受 托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本公司提供下列在唐山银行的开户信息,作为领取红利专用账户:
户名:
账号:
自然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码:
本人提供下列在唐山银行的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户名和证件号需与股东名册一致),作为领取红利专用账户:
户名:
银行卡号:
银行卡所关联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