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贺某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9年8月至9月,张某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微信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张某某妻子贺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支付宝、微信及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并用于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2021年10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贺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赵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5年至2020年2月,刘某、李某在唐山市境内,通过对外公开宣传,以光伏发电、帮客户银行贷款投资、贷款买车、养老医疗、树葬业务等名义,不断变化吸收存款理由,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赵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2021年12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赵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3.刘某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5年至2020年2月,刘某、李某在唐山市境内,通过对外公开宣传,以光伏发电、帮客户银行贷款投资、贷款买车、养老医疗、树葬业务等名义,不断变化吸收存款理由,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该公司财务人员刘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2021年12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刘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4.张某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8年至2019年,GRHX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支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某以投资唐山HTYY有限公司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杨某某女朋友张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同时以张某某名义购买位于唐山市某小区房产一套、奔驰牌轿车一辆。2022年5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张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5.刘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09年至2014年,唐山YLDB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以投资唐山HRDB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YLDB有限公司等名义,以高息为引,通过媒体广告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唐山HRD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监事刘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同时将刘某某丰田牌、奥迪牌汽车各一辆进行出售变现。2022年5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刘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6.李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5年至2018年,刘某某、李某、权某某,通过注册唐山YYYKJ有限公司、唐山HTYYCY有限公司等公司,利用上述公司假借光伏发电、数字货币、投资养老、树葬等名义,通过召开会议、口口相传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李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并帮助存取现金。2022年8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张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7.刘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7年起,张某某在唐山市境内陆续成立多家商贸有限公司,以出售邮票、玉玺、纪念币等收藏品承诺定期回购并许以高额回报、寄存代售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上述多家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并帮助支取现金。2022年8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刘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刘某提出上诉后,2022年10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赵某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9年3月至8月,马某某以“BXXM”投资项目名义,通过微信群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赵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并帮助支取现金。2022年12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赵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9.刘某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0年起,河北JLMY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在唐山地区陆续成立了河北JLMY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多家分支机构,经营期间通过销售理财产品的模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该公司出纳刘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2023年3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刘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10.孙某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0年起,河北JLMY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在唐山地区陆续成立了河北JLMY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多家分支机构,经营期间通过销售理财产品的模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该公司财务孙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2023年3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孙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11.杨某某涉破坏管理秩序犯罪洗钱罪案
2018年至2019年,张某某以“三折购车、满五进一”优惠购车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杨某某在明知资金来源不正当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资金,后又在张某某的指示下使用上述资金筹建超市并从中非法获利。2023年5月,唐山市某区法院认定杨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